7月11日上午,县法院召开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冉清杰主持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分管刑事审判庭的党组成员陈颖从立法目的、概念解读、案件办理、认定处置涉财产认定等重点方面等几个方面重点领学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审判机关,为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应当切实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深刻认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升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司法能力,做好相关刑事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打好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条文内涵精髓,明确法院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准确办理反有组织犯罪相关案件,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二要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通过线上加线下多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反有组织犯罪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公众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三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对照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目标要求,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会上,刑庭负责人胡锟做了学习心得交流发言。略阳法院刘钊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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