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
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
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努力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
努力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
努力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
延吉法院在审理一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
劝解当事人息诉服判
2020年11月23日
随着贵州宣布最后9个深度贫困县
退出贫困县序列
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
来之不易,令人振奋
这惊人成就的背后
离不开这样一个特殊群体——驻村扶贫干部
今天案例的主人公就是一位
驻扎村里,远离家人
在艰苦和枯燥的扶贫工作中
找到了人生乐趣和价值的
伟大扶贫工作者——白某
基本案情
2016 年 3月,某机关单位白某在退休后,因该单位扶贫工作需要,返聘到某村从事扶贫工作。在白某从事扶贫工作中,主要负责驻村处理扶贫事务、兼职司机、开展走访入户调查、建档立卡、档案整理归档、房屋鉴定、卫生清扫等工作。
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2日期间,白某因脑梗在村内诊所注射针剂。2021 年 2月 2日上午10 许,白某在送扶贫文件途中,因突发疾病猝死离世。白某的离世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白某的家人认为其单位在返聘白某从事扶贫工作中没有考虑其年龄大等因素,安排已近65岁的白某长期驻村从事重体力工作,得不到充分休息,应对白某突然猝死负有过错责任,要求其单位支付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5万元。
该机关单位表示,白某是退休后自愿接受返聘从事协助驻村扶贫工作,在被返聘期间未安排其从事重体力、高强度劳动,且白某是因自身疾病病亡,其病发时单位已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该单位认为其对白某的病亡不存在过错,不同意赔偿。
为索要赔偿,白某的家属将白某生前所在单位诉至延吉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白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享受退休金待遇,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属于劳务关系。白某是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后果的发生被告单位不存在过错。白某家属要求被告单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但白某作为一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在洪水、森林大火、抗击疫情等重大事件中放弃休息日,冲锋在前,并在退休后直至病逝,一直从事扶贫工作长达五年,其作出的重要贡献均得到了该单位以及扶贫村村民的认可。虽然白某是由于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但其向国家与社会奉献自我的精神值得弘扬,其家属应当得到精神安慰和经济补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单位给付白某家属抚慰金25万元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的规定,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法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于宪法和法律,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对白某家属在经济上进行补偿,不但能够在精神上抚慰生者,符合党和国家关心、关爱扶贫一线基层工作者的政策,而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激励人们向勇于担当作为、爱岗敬业、不畏困难的先进同志学习。这也符合社会公众认同的公平正义观念和互助友爱、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有利于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对白某死亡进行补偿,是在国家脱贫攻坚战的特定背景下,基于特定国内、社情环境发生的特例,不具有普适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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