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为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2月28日,岚皋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祥华主持,各审判团队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践经验,全面学习和理解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法院刑事审判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法律依据。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全体干警要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全面理解和把握该法的主要内容,把学习、宣传、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要将此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供稿:刘玉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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